# 摘要
- 规矩不是法律,规则是 “习” 出来的礼俗。
- “这不是见外了么?” 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。
-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,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。
- 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。
- 在面对面的社群里一起生活的人是不必要通名报信的。
- 文字所能传的情,达的意是不完全的。
- 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。
-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,不但文字是多余的,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。
- 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,而是实用的,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。
- 我们只看见我们所注意的,我们的视线有焦点,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。
- 乡土社会中不怕忘,而且忘的舒服。
- 他们个别的经验,就等于世代的经验。经验无需不断积累,只需老是保存。
- 每个人在某以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。
- 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,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,讲交情。
-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。
-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,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。
-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,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 “自己” 的关系而加以程序上的伸缩。
- 乡下,有说有笑,有情有意的是同性和同年龄的集中。
- 感情常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。
-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,不是感情,而是了解。
- 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,那就是改变自己去适应外在的秩序。
- 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,为了秩序的维持,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抑制着。
- 礼是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。
-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生活问题为前提。
- 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内在的习惯。
-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,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,又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。
-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,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。
- 人们喜欢的是从权力得到的利益。
- 一个只有生产他生存他生活必需的消费品的人并没有资格做奴隶的。
-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乡土社会里的权力结构,虽然名义上可以说是 “专制”,“独裁”,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的末代皇帝之外,在人民的实际生活中看,是松弛和微弱的,是持名的,是无为的。
- 在变迁中,习惯是适应的障碍,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。
-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,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,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。
- 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 —— 生育,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。
- 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 “血缘的空间投影”。
- 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,最主要的是冲突和竞争。
- 社会生活愈发达,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,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。
- 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。
- 从整个社会上看,一个领导的阶层文化如果能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率,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。
- 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。
- 在长老权力下,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,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一形式,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。
- 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。
- 不能反对而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,只留一个面子。
- 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。
- 欲望 —— 紧张 —— 动作 —— 满足 —— 愉快,那就是人类活动的过程。
- 欲望是什么呢?食色性也,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。
- 淘汰作用的力量并不限于文化之内,也有在文化之外的,是自然的力量。
- 鬼有没有是不紧要的,恐惧却得驱除。